全市交警展开“亮牌”行动
近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迅雷2011”集中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开展严厉查处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亮牌”集中行动。当前,为逃避执法人员查处或电子执法设备抓拍,利用多种手段在机动车号牌上做手脚的部分驾驶人将受到严厉处罚。
“亮牌”集中行动中,全市交警在执勤中将突出六大整治重点:1、使用光盘、布条、卡通图片以及反光膜等物件遮挡号牌、字符的;2、在车身外安装的防护及其他装置遮挡号牌的;3、号牌污损的(包括号牌弯曲、折叠、缺损、污垢以及号牌底色、字符明显褪色,影响号牌识别的);4、使用可随意拆卸、可翻转号牌架的;5、伪造或者利用染料、胶带等涂改、变造号牌字符的(如:1改为7、F改为E等);6、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同时,全市交警部门将严格处罚标准,各地对查处的各类涉牌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上述重点违法行为第1至4条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其中,对违反第2、3条的,6月10日前为自行整改阶段,不予处罚);违反第5条的,扣留机动车,收缴非法牌证,处以2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违反第6条的,扣留机动车,收缴非法牌证,处以2000元罚款。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亮牌”行动中,交警部门规范执勤执法,对于号牌架边框内带有字符、图案等标识,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6—2007)机动车号牌安装要求,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并且不影响号牌识别的,在没有接到上级明文规定前,不作出任何处罚。如有新的规定,将及时通告。
——全市交警展开“亮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