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暑假海边游泳家长须陪同
9日起,中小学生将迎来暑假,昨日,芝罘区教体局向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下发了《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由于暑期正值汛期,要求学生到海水浴场游泳必须有熟悉水性的父母或家人陪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等;同时要求,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在暑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学生对用电、用气、防雷电、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和常识的学习,掌握用电、用气、防雷电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紧急状态下的疏散逃生方法,掌握必要的自救、互救知识。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农用车、超员、超速等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到海水浴场游泳必须有熟悉水性的父母或家人陪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更不能到平塘、水库、河套等危险的地方游泳和玩耍;雷雨天不到野外玩耍,不在大树、围墙等危险的地方避雨。
暑期内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到区外活动,组织学生区内活动也要严格审批制度,同时强化安全保护措施,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没有安全保障的活动严禁举行,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学生暑假海边游泳家长须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