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今年休渔期时间调整
从农业部黄渤海渔政局获悉,日前,农业部发出[2012]1号通告,决定将黄渤海区和东海区刺网休渔时间统一调整为6月1日—8月1日(南海区刺网休渔政策暂不变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2011年4月1日,农业部将黄渤海区和东海区刺网渔船全部纳入海洋伏季休渔管理,休渔时间为两个半月至三个半月,与当地拖网、张网等作业类型休渔时间相同。其中: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为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农业部黄渤海渔政局有关人士称,总体来看,调整后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执行基本平稳,但也存在部分地区刺网作业渔民承受困难等问题。为统筹兼顾资源养护、渔政管理和渔民承受能力,决定将黄渤海区和东海区刺网休渔时间统一调整为6月1日—8月1日,南海区刺网休渔政策暂不变更。
据介绍,调整后的休渔海域为: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休渔作业类型:“闽粤海域交界线”(是指福建省和广东省间海域管理区域界线以及该线远岸端[117°31'37.40"E,23°09'42.60"N]与台湾岛南端鹅銮鼻灯塔[120°50'43"E,21°54'15"N]连线)以北的渤海、黄海、东海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单层刺网和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今夏,渔民可以提前一个月“开海”,市民也可以提前吃到新鲜鱼了。
休渔时间:
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其中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8月1日12时。
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为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和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
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不少于两个半月,具体时间由沿海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农业部备案。
——烟台今年休渔期时间调整